近日,省信用辦印發通知,組織各地申報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縣級試點地區,這標志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印發的《縣級地區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試點工作方案》啟動實施。
申報縣級試點地區共有4個條件。從組織領導來說,試點地區黨委、政府需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和組織推進試點工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基礎較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有力,能夠有效支撐各項試點工作。從工作能力來說,試點地區近幾年能夠較好完成國家和省、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部署,在全國城市信用狀況監測或者省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評價中總體較好。從平臺建設來說,試點地區已經依托各類系統平臺開展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且具有一定的特色,能有效支撐或深化試點任務的開展。從試點方案來說,需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方案,在申報試點的相關工作中已開展先行先試探索,試點工作目標明確、措施有力、支撐可靠、特色顯著,在全省具有一定的推廣效應。
縣級試點地區申報和認定共有4道程序。一是制定方案。根據《縣級地區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試點工作方案》(蘇信用發〔2021〕5號)和《關于組織申報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縣級試點地區的通知》(蘇信用辦〔2022〕3 號)文件要求,堅持自愿、公平、公正原則,由各設區市組織有條件的縣(市、區)結合實際,編制試點方案。相關縣(市、區)以政府名義向市信用辦報送試點方案。二是擇優推薦。各設區市結合縣(市、區)工作基礎和試點方案內容,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選擇并推薦 3-4個縣(市、區),并正式行文向省信用辦推薦。三是組織評審。省信用辦組織專家對試點方案進行評審,初步確定試點地區。四是確定發布。提請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發文,確定試點地區,啟動試點工作。
申報縣級試點地區的實施方案共有4個要求。一是試點任務明確。試點方案要鮮明提出本地區信用管理與服務試點的方向、定位,闡述本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基礎、試點條件和試點任務。試點工作主要圍繞信用支撐“放管服”改革、助力社會治理創新、優化營商環境三大重點方向,聚焦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創新“信用+基層治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信用惠民、信用便企、助力普惠金融發展、支持創新創業和產業發展等試點任務。二是試點目標明了。以2024 年底為試點期限,瞄準打造全國一流的縣級地區信用管理與服務創新高地,試點方案要確定總體目標、分項目標,并提出量化指標。三是重點舉措明晰。要圍繞試點任務和目標,明確開展試點的主要領域、重點舉措,明確時間進度、量化目標和預期成果,分階段推進。注重以項目化方式推進,列出任務清單,細化工作措施,爭取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四是計劃進度明白。各地要根據試點任務實施計劃表,明確試點任務、任務舉措和進度安排。(轉自省發展改革委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