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獲國務院批復,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實施。
早在2020年初,我“中心”即選派業務骨干配合省發展改革委開展《規劃》編制相關工作,并派員參加《規劃》編制工作專班。我“中心”先后向省發展改革委提交了《江蘇省“十四五”沿海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實施向海戰略推進沿海地區高質量發展研究》《江蘇沿海地區高質量發展規劃》等研究報告和規劃文本,全程參與《規劃》思路框架討論、初稿起草、征求意見、修改完善等工作,為《規劃》編制和順利獲批提供了重要支撐,相關工作獲得了江蘇沿海地區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高度認可。
《規劃》圍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突出綠色生態和高質量發展,優化三大總體布局,著力推動江蘇沿海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著力塑造濱海城鄉特色風貌,著力夯實綠色發展生態本底,著力完善現代基礎設施體系,著力培育雙向開放新優勢,不斷提高區域綜合實力、競爭力和帶動力,積極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在長三角一體化進程中拓展新空間、展現新作為。
我“中心”積極發揮新型智庫作用,還承擔了《江蘇沿海地區高質量發展政策研究》《鹽城市“十四五”沿海地區發展規劃》《鹽城市“十四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鹽城市沿海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連云港市“十四五”沿海發展規劃》《東臺市“十四五”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等多項相關研究和規劃編制工作,竭力為江蘇沿海高質量發展、全省區域協調發展、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貢獻力量。(規劃咨詢處供稿)